【举报回复】(55)坐错了车,祝局长被纪委“喊”去……
举报回复
近日,“四风”举报一键通收到网友举报,称湘西州住建局局长长期违规使用公车。举报帖主要反映了以下内容:
一是长期占用下属单位公车;
二是该车是超标车,购买价格32万,排量2.0,高于公车配置限额;
三是湘西州州直单位已经公车改革,按规定在吉首市市内不能用公车。今年州委巡查组在州住建局巡查,指出了祝局长违规使用公车的问题,要求整改。可祝局长就是不改,我素我行。
湘纪君立即对该举报件
进行了交办,
一起来看湘西州纪委的调查处理结果。
查核情况
合法购车
经查,湘US0119丰田牌越野车,属湘西州住建局下属单位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公务用车,该车2010年7月通过州政府采购中心购置,价税合计394800元(其中价337435.9元、税57364.1元),排量3.0。按有关政策和程序办理了公务用车购置审批手续,采购程序合法,车辆各项手续齐备。根据规定,该车不属于超标车。
违规占车
经核查,为维持工作正常运转,州住建局在新增购买车辆购置尚未到位的情况下,2017年2月至今,借用下属单位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车辆(湘US0119)作为公务用车使用。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中办发〔2011〕2 号) 第十七条之规定“党政机关不得对外出租出借公务用车,不得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车辆,不得接受企业捐赠车辆”规定,反映湘西州住建局借用下属单位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公务用车问题属实。
未专人特享
该车自2017年2月借用以来,统一由局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派和管理,交通补贴保障区域外共使用25次,其中局长祝期祥单独使用6次,与工作人员合用14次,其他工作人员使用5次。交通补贴保障区域内,州住建局按照《湘西州州直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试行办法》管理使用,不属于祝期祥专用。
处理意见
群众反映湘西州住建局借用下属单位公车问题属实,
1、责成湘西州住建局立即整改,将借用公车退回原单位;
2、对州住建局局长祝期祥进行约谈;
3、对州住建局纪检组长张永斌进行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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